莱钢股份重大公告含糊不清 国债黑洞暴管理混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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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9:02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杨崇伟 潜藏的危机终于爆发。6月15日,莱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102)的投资者们突遭重大利空的袭击:公司掉入了“国债黑洞”之中。 重大公告含糊不清
伴随着轰轰烈烈的股改,证券市场最近已经很少听到类似莱钢股份这样的消息。 “本公司获知,公司原财务主管于德政以公司名义与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证券公司)签订两份协议,约定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的资金,存入公司在昆仑证券公司的保证金存款户以购买国债。2003年10月、11月存入昆仑证券公司4.04亿元,昆仑证券公司于2004年仅归还公司资金2亿元。现昆仑证券公司已被托管,处于清算阶段。目前,司法机关已对此事项进行立案侦查。公司正积极与昆仑证券公司清算组交涉,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这则6月14日晚些时候发出的公告表明,公司有两亿多元的资金处于高度的风险状况中。 消息引发了投资者的恐慌抛售,6月15日当天,莱钢股份以跌停报收于4.93元。 但细读公司公告,却发现公告中有许多含糊不清的地方。 比如公告中的“本公司获知”,难道关于国债投资损失的情况不是公司自己查出来的,而是最近才由别人告知的吗?公告中“2003年10月、11月存入昆仑证券公司4.04亿元”这件事情公司到底知道不知道?如果知道,为何对两亿多元的巨额资金在昆仑证券公司已被托管、清算的状况下动作如此迟缓,到最近才“积极与昆仑证券公司清算组交涉,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如果不知道,则表明公司财务管理状况异常混乱,包括公司高管在内与之相关的人员都难辞其咎。 信息披露有意拖后? 作为一个国内大型的钢铁类上市公司,其业务运作包括公司的信息披露应该遵守管理层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规定,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上市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便于理解。 但现在看来,莱钢股份的信息披露显然不符合相关的规定。 有业内人士指出,公司“国债黑洞”的信息披露过缓,应该可以提前一个月公布。 于德政,原公司财务主管,就是他以公司名义与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两份国债投资协议。但一个月前,也就是5月16日,公司专门召开董事会调整了公司财务主管。 公司称,“2006年5月1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陶登奎先生为公司财务主管,于德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主管。” 这个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是莱钢股份董事会2006年5月13日发出的。看来,于德政的去职已经是定好的事情。 结合公司最近“国债黑洞”的公告,不难发现公司公告的滞后性:公司财务主管于德政到底怎么了?为何突然被解除职务?为何公司在发生这么大的国债损失后仍不把国债的主要当事人——于德政的情况公诸于众?这是不是违背了“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的原则? “国债黑洞”的资金是否违规? 据公司公告,2003年10月、11月,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的资金4.04亿元,存入公司在昆仑证券公司的保证金存款户以购买国债。 中信银行河南省分行一位研究员告诉中国经济时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的资金原则上属于信贷资金,严禁进入股市进行投机的操作。” 从表面上看,莱钢股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的资金购买了国债,不是进行股票的炒做,但实际上这些资金有变相流入股市的嫌疑。近几年,上市公司投资国债的资金风险频发。2005年11月份,同处钢铁行业的安阳钢铁(资讯 行情 论坛)就有1.8亿元资金因购买国债而失控。 银河证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郭济敏博士认为,近几年上市公司之所以在国债投资上总是出问题,是因为违规的操作给安全的国债投资带来了风险。在郭济敏看来,投资国债出现风险无外乎三种情况:一、表面上是投资国债,实际上把国债当做抵押品进行融资,然后把钱以高利率贷给别人,随后由于各种原因还不了银行贷款,抵押物被处置,造成国债投资损失;二是借国债名义进行委托理财,券商私下给公司承诺高于国债的收益率,然后券商利用国债回购融资炒股票,一旦券商炒股失利,因资金链问题会殃及公司;三是被券商挪用造成国债损失,而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看来,出问题的国债资金多与股票有关。而莱钢股份的国债资金与股票有什么关系? 6月18日,一位莱钢股份的员工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于德政的口碑不好,群众基础比较差,“详细情况我不是很了解,听说于德政挪用公款6亿元用于炒股,有3亿元不见了影子”。 如果于德政利用公款炒股的情况属实,那么莱钢股份这些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的资金或许真的流入了股票市场,这种行为是严令禁止的。 债权追讨迟缓? 在与昆仑证券的债权追讨上,公司步子是大大的慢了。 昆仑证券就是原来的青海证券,2005年10月21日被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2005年11月15日被中国证监会责令关闭。证监会处罚决定书称“昆仑证券及其下属营业部于2004年2月至2005年9月30日期间,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用于偿还拆入资金本息、兑付武汉紫阳路证券营业部的到期柜台债券、支付法院执行款、公司日常开支、对部分客户透支等,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证券法》第201条,证监会决定取消昆仑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 为维护昆仑证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昆仑证券清算组公告说“对昆仑证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债权。登记时间是2005年11月10日至2006年2月10日。” 而2006年6月中旬,公司才开始了“正积极与昆仑证券公司清算组交涉”的工作,超过离昆仑证券债权人申报截止时间四个月,这段时间,公司的高管们都在干什么? 惟一的解释是公司高层不知道国债投资这件事,但果真如此,几个亿的窟窿竟然没有人知道,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其财务状况岂不是混乱不堪? 这真是公司高管们面临的一个左右为难的问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