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吉电股份:再特殊 也要支付对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13:3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流通股东每10股获1.2676股转增股份

  证券时报记者 李瑞鹏

  本报讯 今日,吉电股份(000875)公布了“公积金转增+资产注入承诺”的组合股改方案。即以现有流通股本4.97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6300万
股,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实际获得1.2676股的转增股份。同时,吉电股份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承诺将若干能源项目的股权或开发权注入到上市公司,而且大股东承诺了在以上资产注入承诺完毕且不少于36个月内的禁售期。

  据内部人士透露,吉电股份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第一大股东吉林省

能源交通总公司承诺注入的资产,都是中电投在东北区域的现有重点盈利项目或未来重点开发项目。其中四平合营公司七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近年来税后净利润过亿,享有吉林省特殊电价政策;白山热电和通化热电在建项目明年下半年将投入使用,而且能够投产即盈利;吉林桦甸油页岩综合开发项目和白城电厂新建工程4×60万千瓦项目都是吉林省的重点项目,未来政策环境和盈利能力都不容轻视。

  市场人士表示,吉电股份与大多数已经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相比,情况比较特殊。第一,特殊的上市背景使吉电股份非流通股东没有获得资本增值。2002年吉电股份控股股东能交总与通海高科原社会公众股股东按照3.8:1比例换购,由通海高科原社会公众股股东自愿以1亿股股份换购控股股东能交总持有的吉电股份3.8亿股股份,使其成为吉电股份社会公众股股东。吉电股份由此成为中国

资本市场上唯一一家存量换购上市的上市公司,此后公司也一直没有再融资。吉电股份上市并没有通过溢价发行实现资本增值,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实际上是在一个起跑线上。第二,特殊的股本结构限制了吉电股份的送股能力。吉电股份第一大股东能交总持股比例仅为18.73%,全部非流通股份比例也仅为21.11%,远低于A股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平均持股比例63.72%。第三,特殊的收购背景使中电投的收购成本较高。中电投原计划在吉电股份股改完成后进行收购,但考虑过渡期间吉电股份的正常经营,保障其承担的社会冬季供暖任务,提前进行收购,并且每股收购价格高达3.86元,高于当时市价2.83元36.7%。

  吉电股份董秘宋新阳先生对记者表示,尽管公司的情况比较特殊,股改的难度大、代价高,但是公司始终抱着对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来推动股改。公司为股改准备了近半年,先后设计了五套股改方案,最后公司统一认为“再特殊,也要支付对价”,并最终选择了对流通股东最为有利的方案。“股改的成功其实是两类股东彼此尊重和理解的成果”,宋新阳说:“希望通过股改中的沟通,让股东了解我们,获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