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万科进入实质操作 高管激励边走边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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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11:53 证券日报 | |||||||||
虽然G万科A率先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但是—— □ 实习记者 熊欣 G万科A昨日发布公告称,受托方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已将公司预提的激励基金全部在二级市场购入万科A股股票。这意味着,G万科A股激励基金已经完成建仓,成为首家进入对
事实上,对高管及核心骨干进行股权激励在西方国家早已盛行多年。有资料显示,全球排名前500位的大型高科技工业企业几乎全部施行股权激励机制。这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对造就“硅谷”神话也是功不可没。而在我国,股权激励是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这个历史性措施的出台才被提上议事日程的。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则正式确定了股权激励机制的“合法”地位。此前,由于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或明或暗的MBO行为被明令禁止,国企管理层在这方面的被激励措施一度苍白无力。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G华侨城、G老窖等超过40家上市公司先后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对国内首试的股权激励跃跃欲试。国泰君安资深分析师瞿永祥介绍说,尽管上市公司拿出的股权激励方案没有统一模式,但是无非就是以两种标的物进行激励,即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而按照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用来实行股权激励的标的股票来源有两种,一种是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另一种是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前者以G华侨城为代表,后者的代表则是G万科A。 北京首放证券分析师陈志表示,股权激励机制是全流通体制下的新规则。在新规则下,不仅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趋于一致,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利益也被绑在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上。利益方向的统一才可能带来皆大欢喜的结果。瞿永祥则表示,从某种程度上说,MBO和股权激励一样都把管理层和上市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块,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但不同的是,被合法定性的股权激励操作更规范,也更合理,算是前者的一种进步。 然而,“皆大欢喜”的工程开局也并非都能一帆风顺。有消息称,超过20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此前曾推出过捆绑了股改的国有股权激励方案,但并没有获得监管层的认同。目前,除G万科A已获得证监会无异议批复外,其他仅有双鹭药业、中捷股份等少数几家。有市场人士对此分析称,由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遵照本办法的要求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因此捆绑股改的国有股权激励行为属于一种“抢跑”行为,从而被监管层叫停。此外,还有消息称,国有股权激励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敏感话题,因此被再度搁浅。 北京证券策略分析师张九辉对此表示,尽管实施了股改,但国内证券市场尚不够成熟,并不能完全达到西方全流通状态,因此只能走中国特色的道路。再加上相关法规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只能是在实践中完善。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晓蕾则称,推出股权激励机制,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一个制度性改革。但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接近官员身份,其经营目标和真正的企业家或经理人的追求并不完全一样。这本身就和股权激励的出发点不一致。此外,由于国有股东虚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事实上被其管理层所掌控,其股权激励容易被内部人操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