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交大博通股改与资产置换同时进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11: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见习记者 郑 彦 张旭升   

  本报讯 交大博通(600455)日前公布股改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份的对价,同时公司将进行资产置换。

  据公告,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四家非流通股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西安博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9.23%股权(2006年3月24日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003.68万元)与交大博通审计后账面值为9000万元的资产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价值与置出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前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对交大博通予以豁免。同时,上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委托交大博通管理和处置全部置出资产,上述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置收益归交大博通所有。按交大博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前九十个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均价8.04元计,此举相当于向交大博通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79股。

  本次交大博通置入的资产为西安博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9.23%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亿元,西安博发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技术创新区3-2地块西安交大上海研究院项目教学楼一至四层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为10790平方米。置出资产经

审计的帐面值为9000万元。

  同时,控股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暂不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上述价格在交大博通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和

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应作相应的除权调整。此外,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交大博通总股本的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