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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大股东送出率高于平均水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13:4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廖继锋

  本报讯 日前,川投能源(600674)公布了以“10送3股”为对价基础的股改方案。由于川投能源属于四川省地方重点上市公司,其第一大股东川投集团作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重点建设项目融资主体和主要投资主体,且川投能源为川投集团唯一的上市公司,其推出的股改方案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业内人士认为,这份方案的对价水平
大致是目前公司所处同行业的平均对价,其对价水平是合理的。

  据不完全统计,在目前已完成股改的26家电力行业上市公司中,其送股方案的平均对价为10送3.004股。因此,川投

能源这次推出的方案基本上处于一个平均对价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公司大股东的“惜送”心理。

  1998年,四川省投资集团以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和安置现有职工的方式整体兼并公司前身四川峨铁的控股股东。2000年,通过股份划转,川投集团正式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控股比例为54.25%。公司保荐人金元证券认为,尽管对价方案处于平均水平,但由于在同行业中川投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控股比例相对较小,因此其对应的送出率则高出行业平均送出率。据了解,目前电力行业已完成股改公司大股东平均送出率为“10送1.5股”,而公司的送出率为“10送2.0股”。

  此外,除法定承诺事项外,川投集团特别承诺:川投能源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12个月以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而由于成都铁路局持有川投能源的非流通股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为保证川投能源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川投集团将对成都铁路局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其涉及垫付约20万股。

  川投能源在集团的大力扶持下,实施了主营业务转变的重大资产重组,解决了主营不突出,长期依靠关联交易维持的问题,一个全新的川投能源脱颖而出。经过重组使公司主营业务从原来的铁合金、生物制药的生产和销售转变为发电,增强了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据了解,川投集团将在川投能源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将其发展成为电力类资产的旗舰企业,并将作为实现川投集团发展战略的资本融资平台和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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