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公布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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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1:3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流通股东每10股获付3.5股对价 见习记者 郑彦 本报讯 陕西省第三家中央直属大型国有上市公司彩虹股份(600707)今日公布了股改说明书,其对价水平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5股。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共
彩虹股份的控股股东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的上市公司,目前持有彩虹股份2364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4%。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介绍,彩虹股份股改对价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计的。2005年由于行业不景气,彩虹股份出现首次亏损,公司股改方案无法采用流通市值不变法、股东价值不变法等方法来进行设计,本着最大限度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对价测算方法采用了超额市盈率法。通过对流通权价值的确定,彩虹股份的理论对价为每10股获付3.3股,公司为了充分尊重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并体现大股东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诚意,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将对价安排数量提高到0.35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5股。公司安排对价后,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由65.89%下降至53.95%;大股东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6.14%下降至45.97%,仅保持了相对控股地位。 彩虹股份自创建以来一直致力于彩色显像管的生产、开发与经营,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彩色显像管行业龙头企业,其主导产品为54cmFS、64cmFS、64cmPF、74cmPF等多款彩色显像管产品。对于成熟期彩色显像管行业,公司通过规模化生产,来有效控制和降低材料成本和产品固定单位成本,形成了规模化下的成本优势。公司以其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客户服务体系,提升了公司的品牌效益,并与国内主要电视机生产厂商,如长虹、TCL、康佳、创维、海信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行业中保持了较高的市场份额。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