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董事长表态:常规股改方案对深发展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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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07: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深发展董事长法兰克纽曼认为常规股改方案对深发展不适用股改后将有战略投资者注资 见习记者 天鸣 本报讯 “每天早晨我都很希望有直升飞机来接我去上班,但最后我还是选择坐车。”
深发展(资讯 行情 论坛)的股改方案于昨日公布,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法兰克纽曼一开场就幽默地这样表示。因为自己不是李嘉诚,所以坐车上班对他而言是最理性可行的方案。他也以此来比喻深发展的股改方案,认为对深发展而言,在特殊股权结构等条件制约下,其目前公布的股改方案也是最理性可行的。 纽曼谈到,深发展的股改进程中也曾提出了包括权证在内的一系列可能的方案,但在与监管部门讨论了10个月之后,最终出台了这份以定向分红为主要内容的创新股改方案———对价安排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如股价上涨或下跌超过一定幅度,深发展将向流通股股东定向现金分红,每10股流通股所得现金总额最高可达0.48元(含税)。 特殊结构促方案“创新” “常规的方案对深发展不适用。”纽曼举例说,如果一家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72%的股份,提出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股的方案,相当于总股本5.6%赠与流通股股东,即非流通股股份中的7.8%被赠与(5.6/72)。但像深发展这样股权结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28%的股份,而流通股持有72%的股份,假设非流通股股东也向流通股股东给出相当于其持有价值的8%,则相当于2.2%(28%×8%)的总股本被赠与。因此,流通股股东得到的价值增加仅相当于3%(2.2/72)。 纽曼认为,与深发展在股改后被允许开始其业务计划,从而可以实现的价值增值相比,流通股股东能获得的3%这个收益率明显偏低。而另一方面,深发展的非流通股股东也无法付出这样的对价。最终推出的现金分红方案能使流通股股东直接得到现实可见的利益。对流通股股东而言,股价下跌超过一定幅度能够得到现金补偿,股价上涨达到一定幅度也能得到现金赠与,比单向的认沽或认购权证更能给予流通股股东以实惠。 股改后将有战略投资者注资 纽曼透露,正如早前公告,深发展已与通用电气消费者金融集团———通用电气下属的全球性消费信贷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深发展的零售业务。作为协议的一部分,通用电气将会以1亿美元认购深发展新发行的股份。而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必须在完成股改后,深发展与战略投资者已签署的股份协议才得以推进。 “这好比深发展在其行程过程中需要换一个更强劲的引擎,但要到达换引擎的山头,必须通过唯一的道路———股改。这也是深发展补充资本金和更快发展的的唯一道路。” 纽曼谈到,今年一季度深发展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7%,核心资本充足率从去年同期的2.82%提高到3.67%,资本充足率从去年同期的2.8%提高到3.83%。他认为,流通股股东如果仔细考虑方案,会发现最大的潜在收益不在于现在就从非流通股股东那里获取一个很小的收益,而是让银行得以继续高速发展,让股票的增长率远远超过3%。为此,纽曼表示对深发展通过股改有充足信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