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 国药科技亮出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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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11:15 证券日报 | |||||||||
中视传媒、兆维科技、第一医药调高对价 □ 本报记者 赵学毅 今日,上海家化600315、国药科技600421两公司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海家化回购完成后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
上海家化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惠盛实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按照本次对价安排实施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基数每10股送1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追送股份的总数为920万股。2.若因“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比上年增长低于50%”或者“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触发了追加对价安排,则在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起,家化集团和惠盛实业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24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家化集团和惠盛实业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10%。3.若没有触发追加对价安排,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家化集团和惠盛实业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24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家化集团和惠盛实业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10%。 同日,中视传媒600088、兆维科技600658、第一医药600833等三公司对原股改方案作出调整。中视传媒对价安排现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应向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2340万股股票。兆维科技原方案调整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3042.2392万股的公司股份,即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获得3.2股的公司股份。第一医药方案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 中视传媒非流通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也作出调整。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此外,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承诺:上述限售期期满后,其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36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24个月内,如果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公司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承诺: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公司的关于中央一套、八套及十套已有的广告代理权的合同时限至2011年12月31日;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公司的关于数字高清业务合同的有效时限至2011年12月31日;3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公司的关于设备租赁的合同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4公司作为中央电视台下属唯一的上市公司,在运行机制及利用资本杠杆方面较其他企业有一定优势,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中央电视台正在进行的节目制播分离改革,中央电视台将逐步扩大节目制作的社会化及市场化程度,在这一过程中,中央电视台将与公司开展更多的业务合作;5在我国全面拓展新媒体业务的有利形势下,积极支持公司以股权投资的形式介入中央电视台新媒体业务的发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