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星湖受益核苷酸类添加剂反倾销案终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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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11:07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G星湖(600866)公告,国家商务部发布了有关公告,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征收反倾销税。自公告之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时,应当依据终裁决定的各公司反倾销税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对日、韩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日本公司119%,韩国大象株式会社25%,其他公司119%。
资料显示,G星湖于2004年9月13日代表代表中国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产业,提交了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进行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包括3种,即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和呈味核苷酸二钠,分别可简称为IMP、GMP和I加G,同属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而国家商务部于当年商务部11月12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进行为期1年的反倾销立案调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