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私有化余股收购行将结束 六月为最后周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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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5:36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匡志勇 发自深圳 来自中石化(600028.SH)的消息称,截至2006年5月22日,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和石油大明的余股股东申报出售的余股分别为1007万股、 454 万股、1085 万股和1763 万股,占这四家公司余股总数分别达到了57%、40%、52%和55%;随着余股收购的顺利进行,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在这四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已高达99.6%、99.7%、98.9%和95.4%
根据中国石化之前的公告,5月25日是第一个余股收购结算周期内可以申报出售余股的最后一天;而5月26日至5月31日为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结算期间,在此期间内,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会接受余股出售申报。因此,有关业内人士提醒:由于余股收购每个月才结算一次,因此为了尽早获得对价,余股股东应在5月23日和25日之间,抓紧最后时刻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这样则可在5月31日收到现金;否则将在第二个余股收购结算周期,即使在6月初预受,也要等到6月底才可以收到对价。 另悉,6月份为中国石化余股收购的最后一个结算周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