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股东质疑新华百货股改 物美实际对价现分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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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5:2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郝渊侃 发自上海 “在14000多名流通股股东的焦急等待中,新华百货(资讯 行情 论坛)(600785.SH)的股改方案终于浮出水面,但是,这样一个千呼万唤的创新股改方案,带给流通股股东的不是欢欣鼓舞。”一位新华百货的流通股股东如是说。
分歧出现在公积金定向转增给大股东以及这部分转增股份的价值上。 新华百货的股改方案是: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物美商业(资讯 行情 论坛)定向转增股份19395236股,物美商业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137688525 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付现金21.30元,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93股。 物美商业在获定向转增前拟受让原新华百货第一大股东新华商店持股2850万股,占新华百货总股本的 27.70%。 “在之前所有的股改案例中,但凡涉及公积金转增的,都是非流通股股东放弃转增,将所获转增部分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新华百货的股改方案却是流通股股东放弃转增,将所获转增部分转送给非流通股股东。”上述流通股股东指出。 不过,新华百货却有不同说法,在《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拨通久久占线的公司电话后,证券部的毛小姐表示,之所以拟向大股东定向转增,是因为物美商业认为只有27.70%的持股比例较低。 毛小姐进一步表示,可以把向大股东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看作向所有股东同比例公积金转增,而物美支付的近1.3769亿元现金的一部分可视为向流通股股东购买转增部分股份的款项。 但是,在物美商业实际支付对价数的计算上,流通股股东仍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新华百货以转增后已经降低的EPS,按17倍市盈率计算出股改理论除权价为5.58元,以此计算出流通股股东放弃的转增部分价值。 而流通股股东坚持按照新华百货停牌前收盘价8.63元计算放弃部分的价值,从每10股获付现金21.30元中扣除这部分后,仅剩约5.03元,加上二级市场在新华百货停牌期间的涨幅,若物美商业要从二级市场获得同等数量的股权,成本远在其目前的成本之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