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栋建设大股东以资抵债清偿1.78亿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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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 11: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时报记者 华雪 本报讯 国栋建设(资讯 行情 论坛)(600321)日前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四川国栋建设集团以土地和房产清偿所占用资金的议案》。至此,该公司大股东国栋建设集团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1.78亿元的占用资金得到了彻底解决。
据悉,国栋集团将其拥有的位于成都市双流东升镇的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部分房产抵偿所欠国栋建设债务,国栋集团控股子公司所欠国栋建设债务由国栋集团一并偿还。此次以资抵债的非现金资产分别以有关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1.5亿元,“国栋中央商务大厦”第5层房产和负2层车库评估价值2788.17万元,合计为1.78亿元,双方同意以上资产全部用以清偿国栋集团及其关联方所欠国栋建设债务,超出部分的评估资产价值162万元,作为国栋集团及其关联方2006年1月1日至资产交付日的资金占用费,若该部分金额不足,则由国栋集团补足;若有剩余,则不再返还给国栋集团。就因大股东偿债得来的双流东升镇两宗土地,国栋建设表示将很快进行开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