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认股权证获准发行 每10股拟派发1.5份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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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08:2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时报记者 李彦 本报讯 5月15日,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认股权证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发行批准,成为资本市场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后首只实现上市公司融资功能的权证产品,也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产品。
权威人士指出,作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长江电力认股权证的获准发行体现了“早股改早受益”的监管思路,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正式开始实施“新老划断”的重要里程碑。 据悉,长江电力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无偿派发1.5份存续期为12个月的欧式认股权证,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67亿元,届时将全部用于收购三峡发电机组。该权证的行权比例为 1:1,行权价格为5.50元。为更好地保护上市流通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在行权期内,上市流通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认股权证以每份1.8元的价格出售给三峡总公司。 长江电力公司人士表示,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我国资本市场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公司未来将充分依托资本市场,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努力回报股东,争取早日成为一流的清洁能源上市公司。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