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限售条件满足其一G三一大股东静待承诺期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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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03:2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任亮 发自北京 或许得益于近日大盘的疯涨,G三一(资讯 行情 论坛)(600031.SH)股票价格于2006年5月9~15日期间已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9.40元。而这已经达到G三一股改时,公司大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一集团”)就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承诺解除禁售的其中一个条件。
因此G三一今日发布公告,提示投资者对此予以关注。 作为股改第一批试点中第一家通过股改方案的公司,到今年6月17日,G三一就已经完成股改一周年了。而三一集团当时特别承诺,只有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三一集团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一是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二十四个月以上;二是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 2005年4月29日收盘价16.95元的112.1%即19元或以上。 但由于之后G三一实施了10转增10派2元(含税)的分红方案,按其股改说明书,上述价格由19元调整至9.4元。 昨日,G三一收盘于11.04元,并于盘中创出11.21元的股改以来新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