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中信变更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发行对象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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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 10:07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今日,G中信(资讯 行情 论坛)(600030)修改公司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发行对象”条款的预案,修改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它合格境内外机构投资者。 资料显示,公司拟非公开增发不超过5亿股(含5亿股)A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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