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电股份:认为股改需要相互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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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 13: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股改对价引发市场争议,公司有关人士作出回应———股改需要相互理解 证券时报记者刘晓晖 上电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股改方案推出后,一度引发市场争议。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因不满公司股改对价方案,上电股份部分流通股股东开始征集反对票,力图在5月15日上电
据了解,上电股份方案为:由控股股东的上一级控股公司向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0元现金作为股改对价,除此之外,并无送股。对此,部分流通股股东表示不满,认为对价不足,流通股股东仍存在亏损的风险。为此,上电股份有关人士表示,股改需要相互理解,应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两个角度去考虑此次股改方案。 该人士对记者表示,对于上电股份来说,股改首先就是一个大难题。从对价方式上看,由于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如直接送股必然触及H股股东的利益,因此只能转由上一级控股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用现金方式代为支付对价。而对于3372万股的法人股,由于进入时间、成本不一致、家数众多,期望其能按一定比例同意支付对价,在时间和执行上将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其次,该人士向记者剖析说,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前景来说,200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 、净利润分别比上一年增长了40.05%、206.01%、217.16%,每股收益达0.83元,已然迈入了沪市蓝筹股阵营。 另外,从控股股东和上一级控股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力度来看,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支持下,上电股份于1999年、2002年、2004年经历了三次资产重组,逐步剥离公司内非输配电企业,或者盈利水平较低的资产,把集团内部的优质输配电资产逐步注入公司,从而完善了公司的产业定位,提高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从1998年的0.62%提升到2005年的28.63%,大股东功不可没。 而此次股改,也是由其实际支付对价。尽管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电股份的控股比例为83.75%,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比例为51.59%,折合电气集团对上电股份的控股比例,则仅为43.20%,此次送出1.08亿元的现金,也充分体现了其为股改表现出的诚意。 该人士认为,从流通股股东的角度来看,上电股份自1993年上市以来,一直实施了一定比例的分配,历年合计分红27970.12万元,历年分红合计占到了募集资金的100.35%,事实上,上市公司给予流通股股东的收益是实在的。该人士因此呼吁,对于流通股股东来说,在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公司股改顺利完成,将有助于获取更大的收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