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华侨城参股公司支付用地补偿款16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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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11:3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时报记者 于丽波 本报讯 G华侨城(资讯 行情 论坛)(000069)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日前与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深圳华侨城城区内部分存量用地开发的相关协议书。 根据此协议,华侨城集团同意华房公司根据规定直接向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申请办理
华侨城集团与华房公司为G华侨城的关联法人,G华侨城持有华房公司40%股权,华房公司是其房地产项目“波托菲诺”的合作方和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双方签定协议明确未来几年开发用地的土地成本,有助于稳定投资者G华侨城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 据悉,华侨城集团曾与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关于处理华侨城用地问题的协议》。该协议确定了深圳华侨城区域内可供商品房开发用地的整体出让原则和方式,明确了华侨城集团对华侨城区域内用地的受让及开发权益,同时确定经华侨城集团同意,华房公司可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受让方,直接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而近年来,随着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华侨城区域的土地价格上升幅度较大。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华侨城集团与华房公司对商品房开发用地的结算标准却一直未作调整。 据了解,此次华房公司向华侨城集团支付用地补偿款所对应土地面积28.8万平米,规划建筑面积51.6万平米,主要包括波托菲诺#zhPoint#纯水岸、波托菲诺#zhPoint#天鹅堡、东方花园等项目。其中别墅用地补偿款为1.17万元/平方米,其他商品房用地用地补偿款为3250元/平方米。该补偿价格从2006年起执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