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天沉默后*ST天海仍否认股权被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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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7:13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汪恭彬 上海报道 直到4月26日上午,*ST天海(资讯 行情 论坛)(600751.SH)仍在否认其股权被拍卖的事实。董秘姜涛说,公司没有接到任何被拍卖的通知。 “你去年12月2日在拍卖会现场,目睹公司股权被拍卖的过程,怎么解释?”面对记者
其后,姜要求记者传真名片复印件确认。但在记者传真后,姜突然“消失”了。 根据记者调查,去年12月2日,天津天海集团所持*ST天海31571280股(占总股本的6.41%)股权由天津市一中院委托天津高格拍卖行拍卖,经多轮竞价后,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每股0.38元的价格成交,该价格是其2005年三季度每股净资产的172%。 天津市一中院第200500538号和200500539号缴款凭证显示,去年12月19日,天津高格拍卖行已将11997086.4元和87997.09元的股权竞拍款项和佣金缴付给天津一中院。 “所有程序都合规,但法院却至今不下发裁定书,股权无法过户。”上海平杰的一位高层抱怨说。 是什么左右了法院的裁定?*ST天海怎么了? 120天的沉默 4月19日,天津,“烈性”沙尘暴。 这一天距离去年天津市一中院收款日正好4个月,上海平杰一行数人再次来到天津一中院。“只是希望一中院给一个理由。”上海平杰董事长陈杰说。 据一位知情人说,上海平杰一行数人从当日下午1点30分开始等候,直到临近下班时,法院相关人士均避而不见。 其间,负责此案的执行庭法官石刚曾透过传达室回复电话给上海平杰负责人,石给出的理由是,“我们也很为难,不是我们不见你,而是有压力。” 今年1月,上海平杰曾派两名工作人员从上海至天津一中院,试图催促法院尽快下发裁定书。但为时一周的等候,换来的是天津一中院的避而不见。3个月前的场景,在4月19日重新上演。 在法院沉默120天之时,*ST天海的态度则更为蹊跷。 2月11日,*ST天海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天津天海集团所持的31571280股国有法人股仍被天津市一中院予以冻结,期限为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9日。绝口不提该笔股权已被拍卖之事。 “他们真正的目的是希望判定该起拍卖为无效行为。”冻结*ST天海上述股权的债权人——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天津办事处的一位高层说。 为何一再否认?应从该笔被冻结股权的缘由说起。 1999年4月23日的天津一中院“一中经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判决天津天海集团偿还原告君安证券62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国债回购损失。 数年后,至2004年9月10日,由于天津天海集团仍未归还现金,其所持*ST天海的31571280股国有法人股被天津一中院冻结。 天津天海集团累计持有*ST天海1.84亿股,彼时,冻结的股份总额为1.2亿股,占持有股份总数的65.33%。 2005年10月10日,天津一中院下发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人为国泰君安,拍卖被执行人天津天海集团所持的*ST天海国有法人股31571280股。 2005年11月15日,天津一中院下发拍卖委托书,委托天津高格拍卖行对上述股权予以拍卖。2005年11月22日,天津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同日刊登拍卖公告。 包括上海平杰在内的7家机构在获悉拍卖信息后,在2005年12月2日赶到天津,上演了上文所述的拍卖故事,以每股0.38元成交,是起拍价的253%,亦大幅高于*ST天海的每股净资产。 2005年12月9日,上海平杰将拍卖款项全部交予高格拍卖行,并由后者于2005年12月19日缴付给天津一中院保管。 据国泰君安的上述高层说,他们原本打算在2005年12月20日左右从法院拿到裁定书,然后至上海办理过户手续。 “但2005年12月21日突然从法院获知,裁定书要缓一缓。其后,法院不再说明任何理由,我们来人也从来不见面,天津天海集团和*ST天海也从不和我们联系。” 接近天津天海集团高层的人士说,天海不愿意承认拍卖的原因是,天津天海集团持有的全部国有法人股悉数被冻结,如果国泰君安的上述股权过户,那么将引起的示范效应可能导致天津天海集团持有的全部国有法人股旁落他人,从而导致国有控制权旁落。 股改难产 国泰君安天津分公司的人士相信,天津天海集团上述担心有其道理,但问题的关键是,拍卖行为完全合法,该如何了结? “如果他们在拍卖前夕,或者是在拍卖现场提出其他偿还方案,都不至于此。”国泰君安的人士说,“而拍卖之后,他们更是躲而不见了。” 上海平杰的高层也愤愤不平。“必须尽快给我们过户,我们愿意承诺配合大股东完成股改,并支付对价。” 记者甚至看到了去年12月2日由上海平杰向上交所出具的关于配合股改工作的承诺函。只不过,上交所对此拍卖并不知情。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都必须向上交所报告并披露。 上交所法律部的一位人士分析,在此起案件中,天津一中院属公正判决,但在执行上存在问题。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则属违规披露。 根据过往案例,法院在收悉拍卖行的相关款项后,即下发裁定书,由当事多方完成股权过户,从而结案。 资深律师郑彧说,*ST天海存在信息披露违规已毋庸置疑。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股权归属存在问题,股改将难以开展。 知情人士说,渤海证券正在帮助天津天海集团提供股改保荐服务。目前的方案思路是,其一,解冻一部分国有法人股,用以支付对价;其二,如果不能解冻,则考虑用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转增作为对价。 但无论如何,上述31571280股的归属仍需在股改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我们甚至愿意多支付对价,但现在却无计可施。”上海平杰的高层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