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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系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未获通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13:48 证券日报

银泰系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未获通过

  本报记者 (周决伦 赵家福)继银泰百货在百大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出改选或增加公司董事的议案被否决之后,银泰百货又提出《关于修改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三项议案。经审议,一项议案未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另外两项议案未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在日前召开的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共审议了九项议案。其中
前八项议案均被审议通过,第九项由银泰百货提出的《关于修改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审议时获得的同意票股数为66397659股,占到会总股数的36.72%,未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银泰百货提出的《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和《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两项议案未被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

  据了解,银泰百货和银泰奥特莱斯通过二级市场的收购累计持有百大集团60006750股,占总股本的22.25%。其中,流通股49038888股,占股份的18.18%。 2006年4月14日银泰百货和银泰奥特莱斯向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关于向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函》。

  公司董事长董伟平对未被列入议题的两个议案分别作了情况说明。董伟平说: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动议,愿则上应当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提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提出。而银泰百货及其杭州银泰奥特莱斯所持有的绝大多数为流通股,在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主体资格上存在缺陷。同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属于A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范畴,所以银泰百货提出的《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题。

  在谈到银泰百货提出的《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时董伟平说:根据《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在选举独立董事的

  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银泰百货从动议提交至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不足15天。同时在《关于修改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公司董事会人数仍为9人,所以该议案不列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

  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向炜,向参会股东所关心的百大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情况作了简要的说明。郑总说:根据杭州市政府的决策,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先转让、后股改的方针,所以杭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百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中的26%转让给杭州西子集团。目前该转让协议已经签订,正在按照正常的审批程序进行。根据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改的最后期限,我们对百大集团的股改工作都作好了具体的安排,我们一定把百大集团的股权分置工作做好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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