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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夏尚有502名原告未和解 诉讼额超过7千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9: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ST广夏尚有502名原告未和解诉讼额超过7千万

  尚有502名原告未达成和解,诉讼请求金额合计7117万元

  证券时报记者 李容

  本报讯 经过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14天严谨的甄别与确认之后,*ST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正式公布了虚假陈述民事诉讼赔偿案件与中小股东原告庭外和解的结果。诉讼金额
占到59%的中小股民原告接受了非流通股股东的赔偿方案,公司将相应减少或有负债1.04亿元。同时,流通股股东在享受每10股流通股份转增3股公积金的基础上,每10股流通股还可获追送股份0.57176股。

  公告显示,截至4月12日,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调解协议且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发的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的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共计333人,其诉讼请求金额合计1.03亿元,其中: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底已判决柏松华一案与公司重新达成和解;另有一人撤诉,其诉讼请求金额26,005.81元。截止4月12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中小投资者诉公司

证券民事赔偿案尚有502名原告未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和解,诉讼请求金额合计7117万元。

  直接负责该案的周振禄与董军两位庭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考虑到*ST广夏的民事赔偿案有非一般案件的社会效果,银川中院派出了骨干力量加班加点地进行此案的统计确认工作,近一个月几乎没有周末休息。他们表示,从中立裁判者的角度看,每10元赔付2.2股是一个较好的和解方案。此前已判的柏松华一案,虽然判决金额较高一些,但苦于没有*ST广夏的资产可以执行。在得知协商谈判一事之后,柏松华主动与公司非流通股东达成了和解协议,重新成为公司股东,原民事判决书不再执行。

  <><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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