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民事赔偿案尚有502名原告未能达成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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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22:52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ST广夏25日晚间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协商结果,截止4月12日,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调解协议且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发的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的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共计333人,尚有502名原告未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和解。 据披露,*ST广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月13日经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议表决通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自2006年3月14日至2006年4月12日与中
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截止4月12日,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调解协议且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发的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的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共计333人,其诉讼请求金额合计103,140,105.40元,其中: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28日以(2004)银民商初字第1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中小投资者诉讼案之一柏松华诉讼公司证券民事赔偿案依据本次协商方案达成和解;另有一人撤诉,其诉讼请求金额26,005.81元。截止4月12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中小投资者诉公司证券民事赔偿案尚有502名原告未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和解,其诉讼请求金额合计71,176,763.86元。 公告显示,*ST广夏与中小股民诉讼原告达成前述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减少公司相应的或有负债104,031,710.66元。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列公式计算,每10股流通股份可获追送股份0.57176股。 同时,依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流通股本281,037,412股为基数,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银广夏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将获得每10股转增3股的股份,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89,572,604股。 相关链接: 2006年1月22日ST银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公布股改对价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3股的股份,相当于对价10送1.14。2月11日,银广夏公布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与协商结果,维持原方案不变。作为一家问题公司,特别是一家背负着巨额诉讼包袱的问题公司,ST银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股改方案一经露面,便受到了市场特别是那些起诉银广夏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的极大关注。公司股改方案中提到“非流通股股东承担公司与中小股民诉讼有关的或有负债”更是开创了上市公司股改和诉讼赔偿相结合的先例。 资料显示,2004年8月15日银广夏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的诉讼时效正式到期,银川市中院共受理案件103件,涉案总标的约1.806亿元,涉及投资者共计800余人。 自从2003年媒体披露银广夏的财务造假丑闻之后,这家昔日的“明星”公司就一直没能缓过气来。深圳中联实业在政府主导下,成为其新的第一大股东。2005年12月,银广夏公告称,由于获政府补贴和部分债权银行免息,公司2005年有望扭亏为盈。 (文/步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