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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华夏银行获批 德意志银行离大股东一步之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 00:13 北京现代商报

入股华夏银行获批德意志银行离大股东一步之遥

  商报讯 (记者 刘杰) 德意志银行入股华夏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终于落听了。华夏银行近日发布公告称,银监会已同意公司向由德意志银行牵头组成的财团出让13.98%的股份。华夏银行将成为继深发展(资讯 行情 论坛)之后,国内第2家将10%以上股份出让给外资股东的上市股份制银行。而13.98%的持股比例也让德意志银行在股改完成后将取代原来的首钢总公司,成为华夏银行第一大股东。

  华夏银行上周五公告称,公司吸收德意志银行等三家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已获

银监会批准。首钢总公司、山东电力等18家法人股股东将向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萨尔#zhPoint#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合计58720万股华夏银行股份,占华夏银行总股本的13.98%。

  华夏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宣告完成,同时也标志着德意志银行正在逐步确立其大股东的地位。目前,德意志银行及其关联公司的持股比例之和超过第二大股东山东电力,在

股权分置完成后将有可能超过公司第一大股东首钢公司,成为华夏银行的控制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规定,此次转让给德意志银行及卢森堡公司的拟转让股份总数,在华夏银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之时,不得超过目前最大股东(即首钢)所持有的股份。

  而在本次转让完成后,华夏银行第一大股东首钢总公司持有股份比例将降至11.9%,第二大股东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持股比例降至9.52%。

  另外,根据德意志银行和奥彭海姆签署的一份期权协议,德意志银行(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奥彭海姆以双方约定的期权条件购买奥彭海姆本次受让的华夏银行的股份(“买入期权”)。

  这样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德意志银行只要行使自己的买入期权,持股至13.98%,便可超过首钢,从而获得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同时,协议中的反摊薄和优先受让权的条款将帮助德意志银行保住其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同时,转让协议中的增持条款还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提高持股比例的情况下,德意志银行可能进一步增持华夏银行的股权,这也进一步有利于德意志银行在华夏银行中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而且,在股改路演时,华夏银行董事长刘海燕曾公开表示,德意志银行将继续增持股份。不过,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华夏银行去年曾以拍卖形式向新加坡磐石基金出让了2.89亿股,对外资出让股份已超过20%。因此,在银监会尚未放开对外资参股国内银行的25%股权限制之前,德意志银行暂时可增持的股份不会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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