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高管被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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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10:5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汪江涛)曾是德隆系旗下控股子公司的天山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000877),日前因为隐瞒资产、负债及利润,导致公司1999-2003年财务报告出现虚假陈述而遭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公告显示,天山股份因此被处以60万元的罚款;原董事长张丽荣和原副董事长贺明华被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原董事会秘书周林英和原董事姚旭明等人被给予警告处分,并处10万元罚款。
据了解,在1999年3月-2004年4月期间,天山股份通过设立表外账等方式,利用银行贷款资金与德恒证券等6家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涉及金额累计达18.22亿元,获得理财收益16500.44万元。由于该公司一直未将上述业务纳入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导致1999-2003年度隐瞒利润5998.54万元。在2001年5月-2004年4月期间,天山股份及其子公司还隐瞒对外发生的30笔贷款担保行为,担保金额共计50497万元;此外,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疆屯河水泥与金新信托发生的一笔5000万元委托理财,以及与德隆国际发生的一笔2000万元资金往来也未进行披露。天山股份上述违规行为均发生在德隆系控股期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