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风高科调整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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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10: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时报记者 吕婧 本报讯 上风高科(资讯 行情 论坛)调整股改方案,将原方案中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1.5股对价修改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1.7股对价。 本月11日,非流通股股东上风集团与徐鑫祥和徐鑫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
修改后的股改方案中增加了非流通股股东上风集团、徐鑫祥及徐鑫军三方共同做出的股份转让比例限制的承诺:在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三方通过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合计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此外,盈峰集团在修改后的股改方案中公布了股份增持计划。中山市佳域投资有限公司拟同意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15.74%的非流通股股份转让给盈峰集团,但双方尚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盈峰集团承诺,若在公司股改方案实施日之前完成此次转让股份的过户手续,则佳域投资原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应执行的对价安排由盈峰集团支付;否则仍由佳域投资执行对价安排。佳域投资承诺,自上风高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每股4.28元。 上风高科股改采取送股和注入优质资产相结合的方式。盈峰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75%的股权注入到上风高科,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作为对价安排的重要内容。由于本次资产收购属重大资产收购行为,须经证监会审核。此前,盈峰集团已分别受让浙江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和美的集团持有的股份,成为上风高科第一大股东,持有占总股本25.2%股份。此收购行为同样需要经过证监会审核。 公司表示,在盈峰集团收购上风集团及美的集团持有的上风高科股权及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均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审议重大资产收购的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审议股改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