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仪表原高管一审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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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09:15 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电 (记者 陈晓虎) 吴忠仪表原高管赵广生、冯平儒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挪用公款一案,11日经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赵广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被告冯平儒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经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宁夏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广生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公款250万元,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公司原董事、原副总经理冯平儒挪用公款1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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