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等七家上市公司调高股改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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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11:41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吕 东 今日,燕京啤酒等七公司公布了各自的股改方案修改公告,中集集团股改方案维持不变。白云山A、杉杉股份、青岛海尔、济南钢铁、武汉控股、兰太实业股改方案已于近日召开的股改相关股东会议中获得通过。广州冷机将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结果。
燕京啤酒经与流通股股东充分沟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对股改方案内容作如下调整:将原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执行2.1股股票的对价安排”,调整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执行2.7股股票的对价安排”。 新乡化纤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将原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3.0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共计支付55746300股”。现调整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3.4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共计支付63179140股”。 华光股份将方案修改如下,将原方案“流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流通股股数每10股支付2.5股对价,共支付2400万股”,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流通股股数每10股支付2.8股对价,共支付2688万股”。 九芝堂将原对价方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6股股票,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7元含税同时全体非流通股东将所获金红利转送流通股股东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9014元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实得3.6014元含税”,调整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0股股票,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全体非流通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转送流通股股东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2369元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实得4.2369元含税。 中天科技原方案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10股安排3股对价”,对价安排现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3.2股股份。 航民股份将原方案现调整为: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支付转增股份4.8股。若换算成送股方式,此对价安排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送2.95股。 第一大股东航民集团追加承诺:公司2006年、2007年净利润在2005年净利润3291.35万元的基础上年复合增长40%以上。若不能达到,则航民集团和第二大股东万向集团将以自有资金向流通股股东追送现金,追送额为实际净利润额与承诺净利润额之差的38.61%本次股改后流通股所占比例。 航民集团和万向集团承诺,若因“公司2006、2007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低于40%”而触发现金追送条款,则在现金追送实施完毕后12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航天长峰将原方案调整为: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117989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计转增67524000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约5.72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约2.1股的对价安排。 自方案实施之日起两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允价格将优质资产和相关业务置入公司,置入资产经审计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相应的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 新浪财经提醒:>>文中提及相关个股详细资料请在此查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