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抱团进京诉北京化二 对土地使用权有异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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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7:44 京华时报 | |||||||||
对57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归属认定有异议 本报讯 (记者 张艳) 57万平方米土地,且位于北京东四环的黄金地段朝阳区大郊亭、CBD商务中心区的边缘,北京化二(资讯 行情 论坛)(000728)这一块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将引起一场流通股股东起诉的官司。
北京化二的小股东联合组织牵头人——山东济宁的张军昨天告诉本报记者,加盟的小股东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总计持股250万股,作为一个权益人,这样的持股数相当于北京化二的第一大流通股股东。现在,这一组织已聘请山东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根安为代理律师,并将“土地使用权纠纷申诉书”分别传真至北京化二、东方石化以及北京证监局。 事情起源于一则公告。3月27日,北京化二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6年3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通知,“北京化二是北京市重点污染治理监控单位。按要求,北京化二将于2007年底前实现停产或搬迁。北京东方石化公司正在编制具体方案,待政府批准后及时公告。”北京化二同时重申,公司生产所占用的57万平方米土地是向控股股东租赁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北京化二。北京化二原名北京化工二厂,1997年在深圳A股上市,目前,第一大股东为持股58.1%的东方石化。 而北京化二众小股东认为,北京化二生产所占用的57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应归属上市公司,因北京化二已取得地上房产的产权证,根据土地法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土地使用权也应该属于本公司。 昨天,记者采访北京化二证券部人士,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已接到这一传真,因小股东针对的是大股东,所以已将传真转交东方石化办公室。记者又联系到东方石化负责宣传的综合部李女士,但一直未得到相关解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