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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开谴责数码网络四大罪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2:37 第一财经日报

深交所公开谴责数码网络四大罪状

  本报记者 匡志勇 发自深圳

  昨天,深交所就数码网络(资讯 行情 论坛)(000578.SZ)高管隐瞒大股东占用公司款项以及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等“四大罪状”进行了公开谴责。

  深交所公开声称,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数码网络”)隐瞒并
拖延了多项必须的信息披露,公司董事钟小剑、张德雷、孙荣芳、柴平非、沈丹、闫自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特予以公开谴责。

  深交所公开数码网络“四大罪状”,第一条就是拖延预亏公告。数码网络于昨天才发布预计2005年净利润为亏损的公告,预亏公告的披露时间严重滞后,给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

  第二条就是隐瞒对大股东的巨额担保。数码网络于去年11月8日签署《最高担保函》,同意为控股股东深圳市友缘控股有限公司3.5亿元最高借款余额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累计发生额2.22亿元,占数码网络2004年12月31日经

审计净资产的145%。

  数码网络的第三条“罪状”是上市公司隐瞒大股东占用1.18亿元巨款信息。截至去年年底,数码网络子公司深圳市信诚科技公司向银行短期借款1.18亿元,同时将上述借款提供给深圳友缘。上述银行借款事项,数码网络未在相关年度会计报表中如实披露。

  此外,数码网络还隐瞒了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和股权质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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