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奖励门槛过低 基金股东对奖励计划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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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09:2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薄继东) 只要净利润较上一年度有增长,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净利润不必增长,董事会均可提取奖励基金。这样的《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草案),没有得到具有专业眼光的基金股东们的认可。 4月6日,作为大商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694)流通股股东的嘉实基金、华夏基金、长盛基金和湘财荷银等4家基金管理公司,联名向该股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2005年度
4月8日,大商股份承认董事会原制订的《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在计提比例和起提点等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并称已重新制订了新《办法》,拟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据悉,该股原定4月12日召开的相关股东大会因此被推迟至4月25日举行。 据了解,嘉实等4基金管理公司是严格按照证监会近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向大商股份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的。据披露,上述四股东联合持有大商股份股份4061.4136万股,占总股本的13.83%,超过10%的标准。 记者注意到,被大商股份称作“在计提比例和起提点等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的原《办法》,是这样给董事会提取奖励基金制定标准的:“如果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实现增长,则按照年度实际净利润的6%和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20%提取奖励基金;如果由于会计政策调整或者其他不可控的客观非经营因素的影响,使本年度的净利润下降,则按照实际净利润的6%以下的比例计提。” 显然,这样的奖励标准门槛过低,事实上起不到激励的效果,难怪基金股东们群起而攻之。大商股份没有在公告中详细披露新《办法》的具体内容,只表示可留意上证所的网站。然而,记者昨日却没能从上证所的网站上找到新《办法》。记者曾试图与嘉实基金、华夏基金和大商股份的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但各方负责人的手机均处于关机或无人接听状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