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港股参与股改第一例 深南光二股东中航将付对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 10:00 上海青年报

港股参与股改第一例深南光二股东中航将付对价

  本报讯(记者 薄继东)第二大股东为香港上市公司深圳中航(资讯 行情 论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161.HK)的深南光(资讯 行情 论坛)(000043),昨日宣布将于下周一正式实施股改。这是迄今为止此类有香港上市公司背景的股改公司中第一家进入股改实施阶段的上市公司。不过据记者了解,由于涉及的利益冲突较小,深南光的股改事项并没有提交中航实业的股东大会审议。

  监管部同意不通过股东会

  恰好也在昨日,同为飞亚达(资讯 行情 论坛)(000026)和深天马(资讯 行情 论坛)(000050)第一大股东的中航实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是否参与两公司的股改。

  深南光的董秘杨祥对记者说,尽管公司的股改事项只经中航实业董事会批准,没有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但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他强调,这样做是经过证监会、深证所和香港交易所审核同意的,过了上市部、法律部和登记公司等多重关口。

  资产减值在董事会权限内

  据杨祥介绍,深南光之所以没有像飞亚达(000026)和深天马(000050)一样,将股改事宜提交中航实业股东大会审议,是因为中航实业对公司的持股数量仅1680.36万股(占总股本的12.06%),按照“10送3”的对价预案,中航实业送出的股份只有190.3978万股,给中航实业造成的资产净值减少为439.8189万元,这样的金额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里。

  记者注意到,中航实业2月20日在香港的公告中也有类似的表述:“由于所有适用之规模测试比率(溢价比率除外)均低于2.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32(1)条,向南光A股股东转让南光股份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45至14A.47条所载申报及公布之规定,而获豁免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载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多数公司需股东大会批准

  资料显示,中航实业分别持有飞亚达13024.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24%)和深天马15892.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9.85%),为两公司的控股股东。据披露,若参与飞亚达和深天马股改,将分别给中航实业造成1822.50万元和1920.70万元资产净值的减少。

  正因为参与内地上市公司股改会给作为控股方的香港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因此诸如上海家化(资讯 行情 论坛)(600315)和上柴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841)等公司都设法绕开这一难题,独创了各自的股改新模式(详见本报去年11月1日和今年3月16日报道)。不过,现在按照正常途径,由香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是否参与内地公司股改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