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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龙小股东诉德勤遭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02:00 京华时报

科龙小股东诉德勤遭拒

  科龙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000921)小股东起诉德勤一案昨天未获法院受理。该案小股东代理律师涂勇表示,此案具有示范效应,在司法把握和审理上都较麻烦,“法院拒绝受理,表明法院对此类案件还不认同”。

  涂勇介绍,法院所用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明传电文[2001]406号———《关于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暂不予受理的通知》,称“因法院尚不具备受理及审理的条件,要求
各地法院暂不受理证券市场中涉及内幕交易、欺诈、操纵市场等三方面的民事赔偿案件”。科龙小股东起诉德勤依据的是注册会计师法和新证券法,法院简单以法律效力较低的司法解释作为不受理的理由有些牵强。

  涂勇称,下一步将向更高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裁定受理。如法院依然裁定不予受理,他会等相关部门对德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出来后,再依据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重新起诉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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