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股改方案出台 现金+送股+认沽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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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13:09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潘红敏 贵州茅台(资讯 行情 论坛)股改方案今日终于出台:对价总水平为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2.04股对价,由现金+送股+欧式认沽权证三部分构成。 贵州茅台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719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总水平为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2.04股对价,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一是公司以转增后的总股本943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2.40元 含税 ,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的现金股利全部执行给流通股股东,则每10股流通股股份实际得到8.39元现金?含税?。按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59元的转增除权后价格29.50元计算,上述现金对价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0.2股的对价。 二是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转增后流通股股本26992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1.2股股份。 三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茅台酒厂 以转增后流通股股本26992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转增后股本每10股无偿派发16份存续期限为12个月,行权比例为4 1的欧式认沽权证。权证的初始行权价为29元,行权期间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个交易日。上述权证对价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0.64股的对价。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的唯一非流通股股东茅台酒厂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