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陶瓷委托理财似有隐情 别把股民的钱不当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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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11:23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滕忠歧 自本报刊出《细看高淳陶瓷年报》后,记者收到部分投资者的意见,也上网查看了该文章被一些网站转载后的跟帖,当记者与高淳陶瓷(资讯 行情 论坛)董秘王贵夫先生联系,想就大家的看法与其沟通,因王先生忙于股改,暂时无法交流。现就投资者和网友提出的一些疑惑归并如下:
为什么不及时披露信息 高淳陶瓷2003年4月1日公司发布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其中关于短期国债投资的议案称“以短期内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购买国债,期限不超过一年”。 高淳陶瓷2003年7月10日发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称“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进行不超过一年的短期国债投资。公司拟委托一家证券公司进行国债投资待签订委托合同后另行公告。” 这两条公告是对公司于2003年1月、2月分别委托湖北民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州市财政证券公司进行8000万元委托国债投资和2000万元短期国债投资的补充注释,只不过是2003年内没有“另行公告”,直到公司2004年3月26日披露2003年报才告知投资者这一既成事实。 这显然不符合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信息的规定。有投资者提出:高淳陶瓷提前终止湖北民盛的国债投资委托,于2004年3月4日收回5000万元本金,不是回到公司的银行账户,而是“存放在证券公司本公司账户”。高淳陶瓷是否会将资金用于在上海炒股,或委理财是否和德隆有牵连,被人家“黑”了,拆东墙补西墙填窟窿,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证据能说明白。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能否混用 一般情况下公司能够投入到拟建项目上的现金来源有四个:一是企业新增的、可用于投资的权益资本简称扩充,二是企业原有的包括在项目建设期内将陆续产生的、可用于投资的现金简称提现,三是企业原有的非现金资产变为现金资产简称变现,这三部分资金合称自有资金;四是企业新增的债务资金。 第一,以项目融资方式筹建一个项目的时候,资金渠道可以有很多,但是资金性质无非两类:一类是项目不必偿还的资金,即权益资本;另一类是项目必须连本带息偿还的资金,即债务资金。 第二,在项目融资的情况下,“自有资金”与权益资本的概念是一样的。只是需要注意:无论是权益资本还是债务资金,都是针对项目而言;而“自有资金”的概念有时会引起误解,导致把“项目的自有”和“投资者的自有”混为一谈。例如,A公司出资3000万元作为筹建B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这3000万元对于B公司这个项目而言,毫无疑问是权益资本或称自有资金;但对A公司这个投资者来说,则完全可能是通过借款或债券筹集的。 第三,在公司融资的情况下,自有资金的概念要更广义一些,它不仅包括权益资本的扩充,而且包括企业原有资产的提现和变现。 委托理财何时是尽头 2001年6月开始二级市场行情调整,使得委托理财越来越不尽如人意,2005年11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出《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第六条强调,央企必须加强高风险投资业务的财务管理与监控,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对委托理财、股票投资、期货权及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进行清理和规范。 高淳陶瓷作为一家南京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如果委托理财在帐面亏损的情况下收回委托资金毫无疑问将使帐面亏损直接转化为公司现实的利润流失。网友“午后红茶”发出惊叹: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敢跟委托理财沾上边,牛! 高淳陶瓷什么时候是个了啊,别把股民的钱不当钱。网友“深度套牢”建议公司高管要有勇气承担责任,尽管股价从15元到5元,业绩从0.36元每股到0.045元每股。 我们还是耐心等待高淳陶瓷的2005年年报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