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国资委诉宋如华3千万旧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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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8:32 新京报 | |||||||||
托普价值3000万元财产已被法院予以保全 本报讯 (记者 赵侠) *ST托普(000583)董事会昨日表示,四川自贡市国资委就其与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托普发展”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托普发展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955万元及相应利息。该案将于4月28日在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ST托普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收到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公司价值3000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这笔财产刚好能满足自贡国资委2955.2万元的诉讼要求。 四川自贡国资委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此案还未开庭审理,目前不方便透露太多细节。 1998年4月6日,自贡市国资委与宋如华掌控下的托普软件(也就是现在的*ST托普)及托普发展,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随后,三方签署了补充协议,托普软件和托普发展向自贡国资委借回自己应该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约定在2003年12月31日前归还借款2955.2万元。 2004年3月,托普软件实际控制人宋如华就已将其所持公司第一大股东托普发展1800万股股权以每股2元的价格出手,随后辞去了公司董事长职务。当托普软件的财务黑洞暴露出来后,宋如华早已遁迹海外。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