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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一纸文书成被告 青鸟系旗下公司转守为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10:22 21世纪经济报道

深发展一纸文书成被告青鸟系旗下公司转守为攻

  本报记者 柯志雄

  北京报道

  因为15亿元贷款多次以原告角色出现的深发展(000001.SZ),如今眼前摆着一个新角色——“被告”,起因却是薄薄的一纸文书。

  3月22日,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建东华”)的代理律师称,这一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公司提请的诉讼,被告方正是以法兰克#zhPoint#纽曼为法定代表人的深发展,诉讼请求主要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城建东华提交的起诉状称,今年2月26日深发展北京代表处分别向国家

开发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行发出《关于东直门交通枢纽暨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土地使用权涉嫌为赃物的函》(见本报3月6日14版《一封蹊跷的警示函:深发展15亿贷款再生枝节》)。

  北大青鸟是城建东华的控股大股东,触怒城建东华与北大青鸟的是,该函提出“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涉嫌为赃物”,并提示各函件收受人慎重考虑抵押物涉嫌为赃物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一位接近深发展高层的人士称,今年2月24日,北京高院发出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解除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北侧东直门交通枢纽及东华广场面积接近9.13万平方米的土地的查封,并知会东城区国土资源局协助执行。

  “2月24日是周五。”上述人士解释道,出于对行动迟缓会使事态变化的担心,深发展选择了在当周周日——2月26日——发出上述函件。

  城建东华递交的起诉状称,函件内容有悖于事实,且原告取得项目过程无《刑法》所规定的违法行为,亦未采用《法学辞典》所列的非法手段,因而认定“被告称‘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涉嫌为赃物’显系恶意诽谤”,虚构事实并函告各大

商业银行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且使原告就上述项目的正常融资受到了不良影响。

  深发展一人士称,有关负责人近期公务繁忙,目前尚无可以反馈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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