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民事赔偿协商谈判程序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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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11: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银广夏有关人士:大多数中小投资者只有一次沟通的机会 本报北京电 (记者 郑北) 银广夏非流通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关于民事赔偿的协商谈判程序昨日正式启动。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出的谈判初步方案,原告每10元的诉讼请求金额将获得约2.2股银广夏股份作为赔偿。对于该方案,原告方一致认为,赔偿比例过低,方案无法接受。昨日的谈判因此也未能获得任何进展。
方案显示,参与谈判的股东将根据中小投资者诉讼各原告的具体情况和协商谈判结果,按比例支付总计不超过约3934万股的银广夏股份作为对价,以换取中小投资者诉讼的原告不再要求银广夏及其它被告就中小投资者诉讼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测算,如果所有原告均与参与谈判股东达成协议,按照目前所有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计算,相当于平均每10元的诉讼请求金额获付约2.2股银广夏股份。由于此份赔偿方案系为银广夏股改方案的组成部分,因此,在股改方案规定一个月的协商谈判期限之后,该谈判方案将会自动失效。 面对这份方案,来到谈判现场的16名诉讼原告一致表示无法接受。一原告表示,方案存在两大不确定因素:第一,诉讼金额没有确定;第二,根据规定,受偿的股份一年后方可转让,由于股票价格的不确定,原告最终得到的赔偿金额得不到保证。为此,原告代理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代表其126名代理人提出进一步的和解方案:即最低赔偿金额不得低于起诉赔偿金额的70%,且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对此,银广夏总裁金爱军则表示,公司目前已经到了严重资不抵债的境地,对于非流通股东来说,拿出3934万股作为赔偿更是最大限度动用了其可以拿出的全部股份。按股改前1.69元的收盘价计算,原告受偿比率大约在37%左右,因此他认为,对原告来说,这已经是一个难得的赔偿机会,希望原告能在期望与现实中找到平衡。 据了解,接下来,银广夏及其非流通股股东代表将用约两周时间与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进行谈判,具体地点尚未确定。银广夏有关人士表示,大多数中小投资者只有一次沟通的机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