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 华东科技亮出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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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 18:15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赵学毅 今日,大唐电信(资讯 行情 论坛)(600198)、华东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000727)两公司公布股改方案,大唐电信非流通股股东拟按同一比例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每10股非流通股支付约1.813233股,每10股流通股获付3.0股。华东科技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8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两公司非流通股股
大唐电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同时持有公司5%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电信院、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国际电话数据传输公司?ITTI?也分别作出承诺。 电信院的承诺:电信院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如果公司持股5%以下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因为股份受限制而无法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或者没有书面同意参加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或者反对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电信院承诺对其应支付的股份对价先行垫付。资产收购的承诺:电信院将在获得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相关单位批准后,以承债及豁免债务为对价收购公司经评估后价值约6亿元的应收款项资产包。 电信十所的承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ITTI的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出1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华东科技控股股东华电集团除法定承诺外,还特别承诺:华电集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另外,华电集团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将部分国有法人股拍卖给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和南京王月文信息,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鉴于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南京王月文信息未明确表示同意在华电集团因司法拍卖而转让的上述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执行华东科技本次股改对价安排,为了使公司股改得以顺利进行,如果华东科技本改革方案实施时上述被拍卖股份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华电集团同意对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南京王月文信息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南京王月文信息所持有的华东科技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华电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华电集团的同意,并由华东科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根据日程安排,大唐电信和华东科技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分别为2006年46日和4月3日,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将分别于4月17日和4月12日召开。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