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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科技前董事长因重大担保信息失实受谴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 10:54 21世纪经济报道

海龙科技前董事长因重大担保信息失实受谴责

  本报记者 翁海华 上海报道

  3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海龙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及前董事长谢信跃发出公开谴责。

  据了解,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公司于2004年9月30日、2004年10月10日为控股股东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炭集团”)的商业承兑汇票1000万元和4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由兰炭集团贴现。

  该汇票于2005年3月30日和2005年4月11日到期,由于兰炭集团无力支付,海龙科技代为支付5000万元。

  2004年11月15日海龙科技为兰炭集团的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该汇票于2005年6月23日到期,由于兰炭集团无力支付,海龙科技代为支付5000万元。

  2004年6月27日海龙科技为兰炭集团的3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该贷款于2005年6月27日到期,由于兰炭集团无力偿还,2005年12月31日由海龙科技代为支付3500万元。

  2004年6月26日公司为兰州海龙

房地产有限公司(兰炭集团控股子公司)的5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笔贷款于2005年6月25日到期。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调查,海龙科技对上述担保事宜没有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临时公告义务,对被担保方债务到期由公司代为支付款项事宜,公司也没有履行临时公告义务,公司仅在2004年年报和2005年半年报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

  除了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时外,海龙科技在2004年年报的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的担保情况部分出现明显失实行为。据了解,“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和“违规担保总额”项目披露的金额均为0,实际金额分别为11500万元和41213万元,存在重大错报。

  同时,在2005年半年度报告的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的担保情况部分,“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和 “违规担保总额”项目披露的金额均为0,实际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和33669万元,存在重大错报。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部分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披露的金额为2.61亿元,而实际金额为3.61亿元,少披露了1个亿。

  恒远北证投资公司曾对海龙科技作出如此评价:海龙科技是国内最大的炭和石墨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主导产品石墨电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17%以上,其产品广泛应用于核能、航天、医用器械等高科技领域,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正是这样一家在专业投资公司眼中前景不错的公司,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全体成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显然海龙科技大股东在与监管机构玩‘猫鼠游戏’。”某券商研究所人士表示,“在当前‘清欠解保’的大趋势下,这种游戏注定要以老鼠的失败而结束。”

  据悉,上交所将对该公司及公司前任董事长谢信跃、前任董事王军、现任董事长任银光、董事杨立新、张耀宗、何世荣、邓广星、独立董事田中禾、宋华、翁雪鹤予以公开谴责。

  此外,上交所将抄报甘肃省人民政府和甘肃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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