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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夏股东代表将与中小股民谈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 10:50 上海青年报

*ST广夏股东代表将与中小股民谈判

  为履行股改承诺

    本报讯 *ST广夏(000557)昨日公告,公司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包括中联实业、宁夏综合投资公司、深圳市广夏文化实业、广东京中投资及银川培鑫投资),将代表银广夏所有的非流通股股东与状告公司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要求民事赔偿的中小股民进行协商谈判。

  *ST广夏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股改方案中承诺,将在股改方案审议通过后的30日内,与法院正式受理的以公司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所有原告进行协商谈判,在此基础上非流通股股东将寻求代表公司与中小股民诉讼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从而免除目前公司承担的与中小股民诉讼有关的或有负债,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将承担该等调解协议或撤诉安排中规定的所有需要向原告履行的义务。而公司股改方案前期已顺利获得了通过,按照承诺,非流通股股东发动了此次的与原告股民的协商谈判。

  此前,状告公司虚假陈述的808名股民曾拒绝了公司提出的“以股抵债”赔偿方案,即以每10股折合送1.4股的方式抵消总金额近1.8亿元民事赔偿款,此次协商谈判的结果对于刚刚保牌成功的*ST广夏来说,有着重要的影响。

  (全景曹昱)

  贴示

  *ST广夏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与股民的协商谈判将于近期开始,为便于及时与法院沟通,谈判的地点暂定在银川市。原告股民如果要参与谈判,可通过委托代理人或自行填妥回执并传真至公司董事局秘书处(传真号码:0951-5054518,联系电话:0951-5054984、5054694)。*ST广夏将根据收到回执的先后安排协商谈判的时间顺序,并以传真的方式书面通知原告或原告的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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