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夏公司非流通股东与原告协商谈判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11:44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ST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告,根据公司股改革方案,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深圳市广夏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京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代表ST广夏的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与目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的以ST广夏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所有原告进行协商谈判。该协商谈判将于近期开始,协商谈判的地点暂定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吕 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