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鑫茂2005年报巨亏超过4亿 每股收益为-3.40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00:35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G鑫茂(000836)(原天大天财)15日公布年度业绩报告,公司2005年巨额亏损,净利润为-417242581.76元,每股收益-3.40元,净资产收益率-236.33%。年报称,上市公司净利润出现巨额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年度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 此前,鑫茂科技曾公告称与日本信越化工光纤预制棒采购合同及信用证纠纷一案,公司被判向信越化工支付29.28亿日元。鑫茂科技对该纠纷案计提了1.2亿元左右的预计负债,
值得一提的是,鑫茂科技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完成,根据公司股改方案,公司大股东鑫茂集团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未来三年天大天财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鑫茂集团将向追加对价对象追加对价一次,向追加对价对象追加对价股数为10495670股。第一种情况:天大天财实现的净利润在2006年度低于1800万元;或2007年度低于1900万元;或2008年度低于2000万元。显然,上市公司的股改对价追送条款并没有涉及2005年的业绩。 G鑫茂(000836)上个交易日收盘价3.050元,涨幅0.00%。 相关链接: 2001年3月,当时的天大天财与日本信越化工公司签订了《长期销售和采购协议》,信越化工向天大天财提供匹配型单膜光纤预制棒,履约期限定为2001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签约之后,该同类产品国际市场价格开始大幅下降。其间虽经双方三次修改合同,但信越公司仍不进行实质性降价。天大天财认为信越不降价使公司产品不具有市场竞争性,信越存在基础合同和信用证的实质性欺诈。 2005年2月,信越公司向日本商业仲裁协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天大天财向其支付因中止采购合同造成的17.2亿日元的采购产品账款补偿。2005年9月,信越化工变更仲裁请求内容,要求在原诉求支付金额的基础上,增加2005年2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未采购应赔偿金额12.6亿日元,合计29.82亿日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