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高山案还在发酵 东北高速向中行追讨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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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08:46 经济参考报 | |||||||||
中行高山案还在发酵 一年多前的中行高山案还在“发酵”。现在高山案涉及的东北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600003)等存款失窃企业,由于迟迟讨不回巨额失窃款而与中行的关系骤然紧张。 2005年1月,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发生巨额存款失窃案,东北高速、辰能公司(
一年多来,东北高速等企业向中行追讨存款,但一直未果。近期,东北高速更是急切地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诉材料,还向多家媒体寄发材料,目的指向讨还巨款。 “我们最怕的是,高山不到案,中行就不还钱。”东北高速一位副总3月13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他透露说,东北高速正与辰能公司等受损企业酝酿联合行动,向中国银行追讨失窃的存款。 为讨还不翼而飞的2.93亿元巨额存款,东北高速已将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东北高速认为,高山案属于银行人员监守自盗,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本月7日,双方在北京高院进行了第二次庭前证据交换。目前东北高速还在等待开庭通知。 对官司的前景,东北高速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总并不乐观。因为在2005年,辰能公司等涉及企业已分别对中行提起过诉讼,但相继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止审理,理由是“该案涉及刑事犯罪,事实有待查清”。中行7日在法庭出示了黑龙江高院2005年对辰能公司的起诉作出的中止审理裁定,意图使北京高院也作出中止裁定。蹊跷的是,辰能公司表示至今未收到这份裁定书。 中行主张中止审理的理由是刑事侦查尚未结束,“先刑事后民事”。 “中止的话,就要等刑事案。也就是说,高山不到案,就不还钱。” 东北高速人士说。“据我们了解,高山案在两三年内很可能结不了案。”那意味着中行还款遥遥无期。 不止遥遥无期,即使高山案结案,中行也可能不还款。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13日告诉记者:“高山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他表示,中行是依法办事。中行此前曾表态高山案是一起内外勾结的票据诈骗案,怀疑存款企业负责人和高山合谋骗取银行存款。如果能证实合谋,则中行也是受害者,即便高山归案,中行也未必还钱。 东北高速人士反对合谋的说法:“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我们企业的人和高山有勾结。”他告诉记者,经过一年多的调查,东北高速前董事长张晓光的问题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而不是与高山勾结。去年初,中行高山案案发,1月13日,时任东北高速董事长的张晓光被拘。 “丢的是2.93亿元,不是小数目,上市公司承受不了啊!”东北高速人士感叹。东北高速2004年亏损了1.25亿元。这位人士表示,依照会计原则,预定于本月31日公布的年报还无法确定损失。 “但如果高山不归案就不赔付企业这么大的巨额损失”,“东北高速作为国有上市公司则有可能因此而被ST、PT甚至退市,数百万公众股股东的投资也将面临巨大风险”——东北高速提供的材料更显急切。 本月初,高山案首个刑事被告刘静(高山的司机)在哈尔滨上庭。检察机关对刘静的指控是“伙同他人利用金融票据诈骗财物”,这引起东北高速等企业的强烈不安。 “起诉书明确说刘静是‘帮助高山诈骗上述储户’。如果起诉书都这么写,弄不好我们就得找高山、刘静等刑事犯罪分子要2.93亿元。”这位人士指责说,这样就将银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责任择了个一干二净。 东北高速人士透露,正在和高山案中存款失踪的辰能公司等企业商量联合追讨存款。“我们将有一些行动,目前正在考虑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本报记者 赵江山)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