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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公布股改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11: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冠豪高新公布股改方案

  本报讯 冠豪高新(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布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8股对价。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36个月期满后,其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4.5元。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还承诺,如果违反承诺所规定的禁售、限
售、最低减持价格条件而出售所持有的冠豪高新原非流通股股份,将以出售
股票
价值30%之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冠豪高新。(海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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