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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钢股改方案获国资委批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11:3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记者 周欣鑫) 西宁特钢于2006年3月3日收到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公司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据悉,西宁特钢自公布股改方案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公司流通
股股东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和交流。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非流通股股东将公司股改方案修改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可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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