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股份及高管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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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10:35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姜楠 经审核,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讯 行情 论坛)在信息披露方面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2条和第16.3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该公司和董事长刘贵亭、董事刘申、刘桦、独立董事郝坤、赵玉娟、刘彦予以公开谴责,并抄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记入
上证所重申: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监事应当履行监督职责;董事会全体成员应当保证重大信息的及时和公平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证180(资讯 行情 论坛)、上证50(资讯 行情 论坛)指数样本调整补充规则的公告》,公告指出,当样本股公司退市时,自退市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股中去除,由上次指数调整的候选样本中排名最高的尚未调入指数的股票替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