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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亚实业及董事长等责任人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22:09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3月6日电 (记者 潘清) 上海证券交易所6日宣布,对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现象的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刘贵亭等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上证所在公告中称,经审核,北亚实业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问题:2004年与2005年期间,公司合计有16.2189亿元(占公司200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2.75%)的逾期贷款,涉及人民币87334万元(占公司200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5.33%)的重大诉讼,没有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直至2006年1月21日,公司才对上述重大事项补充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上证所称,北亚实业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长刘贵亭,董事刘申、刘桦,独立董事郝坤、赵玉娟、刘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在《董事声明与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上证所据此对公司和董事长刘贵亭等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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