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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要约收购全面启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7:5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如果要约生效,余股股东享有的权益将受到影响

  本报讯(记者 罗平华 李清香)日前,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600028)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的无异议函,并公告了对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齐鲁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600002)、扬子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000866)、中原油气(资讯 行情 论坛)(000956)、石油大明(资讯 行情 论坛)(000406)的要约收购报告书。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在收购价格上,齐鲁石化10.18元/股,扬子石化13.95元/股,中原油气12.12元/股,石油大明10.30元/股。收购所需资金总计约143亿元。在收购期限上,此次要约收购期共30天,自2006年3月8日起至2006年4月6日结束。

  在要约收购生效条件上,对于齐鲁石化、 扬子石化、中原油气,在要约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结束时,收购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总数以及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股票申报数量之和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高于90%,则目标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不满足股票上市条件;对于石油大明在要约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结束时,未被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石油大明流通股股份总数占石油大明总股本的比例低于25%,则目标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不满足股票上市条件。

  上述四家公司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均特别提示了流通股股票终止上市交易后,余股股东在公司享有的权益受到影响的风险。这其中包括,由于不是上市公司,四家公司章程可能修改、信息披露将减少、组织形式可能变更等将使余股股东在享有的权益、获取的信息等方面受到影响。此外,报告书还指出,如果要约生效,中国石化将投票反对四家公司以2005年的利润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向股东分红的方案,这也将使余股股东投资回报减少。

  中国石化认为,通过对四家A股子公司的要约收购,将解决拟被收购上市子公司与中国石化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中国石化、拟被收购上市公司、收购双方流通股股东多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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