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上市公司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威远生化信息披露不完善 股改两处表述令人疑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7:0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威远生化信息披露不完善股改两处表述令人疑虑

  张喜玉

  威远生化(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布了10送2股的股改方案,方案中关于股份锁定和大股东持股变动风险的表述引人关注。

  根据方案,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威远集团承诺,所持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但"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协议转让,且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威远集团所承诺的责任,其所持股份可以协议转让"。这是迄今为止首家公司在股改方案中作此表述。

  分析人士认为,这样的表述,除了使人联想到威远集团可能存在强烈的股权套现愿望外,本身也与政策规定有矛盾之处。根据中国证监会此前做出的专项解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中便包括场外协议转让。

  方案还提示,在股改过程中,威远集团持有股份有被司法冻结、扣划的可能,将对本次改革产生不利影响。而对于可能导致司法冻结、扣划发生的原因,方案中并未作出说明。根据公开资料,威远集团目前持有公司5212万股股份,其中2144万股质押给中信银行

石家庄分行,质押已经到期但尚未办理解除手续,除此之外,威远集团所持股份并不存在权属限制或争议的情形。

  股改方案显示,若威远集团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以致无法执行对价安排时,且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未能解决,本公司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将宣布终止。

  市场人士表示,由于信息披露不够完善,投资者将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难以判断。

  记者昨晚就上述问题向公司董秘吴盛征询,但截至晚10时发稿,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