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生化信息披露不完善 股改两处表述令人疑虑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7:0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张喜玉 威远生化(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布了10送2股的股改方案,方案中关于股份锁定和大股东持股变动风险的表述引人关注。 根据方案,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威远集团承诺,所持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
分析人士认为,这样的表述,除了使人联想到威远集团可能存在强烈的股权套现愿望外,本身也与政策规定有矛盾之处。根据中国证监会此前做出的专项解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中便包括场外协议转让。 方案还提示,在股改过程中,威远集团持有股份有被司法冻结、扣划的可能,将对本次改革产生不利影响。而对于可能导致司法冻结、扣划发生的原因,方案中并未作出说明。根据公开资料,威远集团目前持有公司5212万股股份,其中2144万股质押给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质押已经到期但尚未办理解除手续,除此之外,威远集团所持股份并不存在权属限制或争议的情形。 股改方案显示,若威远集团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以致无法执行对价安排时,且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未能解决,本公司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将宣布终止。 市场人士表示,由于信息披露不够完善,投资者将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难以判断。 记者昨晚就上述问题向公司董秘吴盛征询,但截至晚10时发稿,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