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为齐鲁石化收购提供申报快车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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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4:3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黄婷)中国石化要约收购齐鲁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等4家A股上市子公司事宜已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并公告了要约收购报告书,将自3月8日起正式启动。上证所今日向会员单位发布了《关于齐鲁石化要约收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齐鲁石化要约收购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申报代码为706001,简称为齐鲁收购。
据该通知,齐鲁石化流通股东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3月8日至4月6日)的交易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选择卖出为预受要约,选择买入为撤回预受要约。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和撤回预受要约可以撤销,但在当日下午3时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生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予以临时保管,而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在要约收购完成后,齐鲁石化余股处理办法参照此通知执行,股东申报代码仍为“706001”。 据了解,此次中国石化要约收购4家子公司中仅齐鲁石化通过交易系统申报,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3家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可到股份托管所在的券商营业部通过柜面委托方式进行申报操作,如果券商系统支持,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网上等自助方式进行相关操作。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中国石化这次要约收购以使子公司退市为目的,尚未决定接受要约与否的股东应当随时关注预受要约的情况。因为一旦公司退市,对于未接受要约的股东来说,其手中的股票就不再具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而流通股股东是否办理预受要约手续将影响要约是否能生效,如要约生效条件没有得到满足,投资者将承担目标公司股价波动的风险,可能产生投资损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