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系两公司被判还款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7:5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距离飞天系实际控制人被抓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飞天系公司再遇麻烦。记者昨天获悉,工商银行已把飞天系的两家公司告上法庭,法院2月27日正式做出判决,要求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500万元和利息363862.5元。公司今天将发布公告。 据了解,工行保俶支行曾经在2004年11月28日与飞天系公司浙大海纳(资讯 行情 论坛)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随后,工行保俶支行又与另外一家飞天
不得已的情况下,工行保俶支行申请诉前保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27日做出判决:浙大海纳必须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给工行保俶支行借款本金2500万元,支付利息363862.5元。中油龙昌对应付款项负连带责任。而案件受理费13382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27339元,合计261168元,也由浙大海纳负担。 这笔诉讼费用对于目前已经群龙无首的飞天系公司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据记者了解,浙大海纳正在与工行保俶支行进行协商,拟尽快归还借款或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担保。若公司不能归还借款,则被查封的子公司杭州杭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房产可能被执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